
找不到工作缺钱花
淮安新闻网2月23日讯(记者 李吉华 通讯员 姚伟 张庆何)22日上午9点,清浦区法院的庭审现场,两个80后站在了法庭上。庭审中,他们不时打着手语,交代自己飞车抢夺的罪行,因为,他们都是聋哑人。这两位聋哑人组成“兄弟连”,专门骑摩托车抢夺路人手里的提包,最终走上法庭。
■两聋哑人合伙抢夺
上午9点,两个年轻人被带进庭审现场,接受审判的是29岁的刘强和25岁的赵刚。当天的庭审多少有些特殊,他们两个是聋哑人。为了方便他们和法官的交流,法院特意请了一位手语老师,帮他们翻译要表达的内容。
“能不能给他们打开手铐啊?”翻译周老师向法院提出申请,以方便他们打手语。获得法官许可后,法警为他们打开了手铐。通过周老师的翻译,刘强和赵刚交代了自己的罪行。
“我初中文化,没有工作。早在这次被抓之前,曾经因为偷东西被抓过。去年2月份,我和赵刚相识。他和我一样,是聋哑人,也没有工作。为了弄点钱花,也好过日子,我们决定抢行人的包。之后,我借了岳父的摩托车,负责骑车,赵刚就坐在后面负责抢包。”
■半个月内作案两起
“2011年2月23日下午6点多,刘强带着我来到淮钢医院门口的慢车道上等待机会。不一会儿,过来一个大约20岁的女孩子,肩膀上挎着一个黑色的包,沿着慢车道走。刘强向我使了个眼色,他发动摩托车跟了过去,我顺手把包抢了过来,之后就跑掉了。”赵刚打着手语交代了第一次犯罪的经历。
他说,包里一共150块钱和两部手机。“钱我们俩分了,其中一部手机让刘强拿走给他老婆用了。另一部太烂,我们丢掉了。”
据两个人交代,3月4日,他们在北京北路信息学院附近再次作案。“手法跟上一次一样,也是抢了一个年轻女孩子的包。不过这次收获比较多,抢了1100块,钱也被我们俩分了。”当他们准备再次作案时,被警方逮捕。
■抢夺是因为缺钱
“你为什么要抢东西?”庭审现场,法院为刘强请的辩护律师马林产生了疑问。“没工作,缺钱花,所以才抢的。”刘强打着手语回答。
“这几次作案有没有伤到人?”赵刚的律师问道。“没,我们只抢东西,没有伤到人。”赵刚回答道。
“这两个人身有残疾,又没有工作,抢夺有其客观原因。再者,他们抢东西的时候并没有伤到人,而且抢夺的数额并不大。再加上认罪态度较好,法院应该减轻刑罚,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。”进入辩护阶段后,两个人的律师均希望法院轻判。
最终,法院判处刘强有期徒刑7个月,处罚金1000元;赵刚获刑6个月,处罚金1000元。当法警给两个人带手铐并将他们带走时,刘强利用这个机会,一直对前来听庭的家人打着手势,但我们不知道他在表达什么。
(文中人物为化名)
庭审笔记
与以往的抢夺犯相比,本案中的刘强和赵刚似乎有他们自身特殊的情况。他们都属于聋哑人,而且没有工作,其中刘强还有过前科。当被问及为什么抢夺时,他们不约而同地回答说找不到工作。也许我们可以说,在一定程度上,没有收入来源是造成他们走上这条道路的原因之一。
庭审时,两个人并未表现出一丝慌张和不安。也许,抢东西之前,他们就已经料到早晚会走上法庭,而有前科的刘强也许是两个人人生经历的缩影。法不容情,既然犯了罪,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惩罚,这一点无可争议。也许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想想,两个人的刑期都不算长,期满之后,如果不能融入这个社会,他们是否会重新走上这条老路呢?
对于身强力壮、四肢健全的人而言,一时失足也许并不可怕,只要改过自新,他们完全可以重新找一份工作,慢慢融入社会,融入生活。但对于聋哑的刘强和赵刚而言,鉴于自身条件和客观现实,想要找到一份工作,获取一份收入,也许就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。毕竟,身为残疾人,他们的就业机会比正常人要少得多。
法院宣判后,两个人并未提出上诉。半年之后,他们将重新步入社会,我们希望两个人改过自新,让人生步入正轨。也希望社会能宽容、接纳他们,给他们更多的自食其力的机会,让他们感受到生活的希望。